您可在融资融券合约到期前的30个自然日内及合约到期当日提出合约展期申请,我公司将对您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将为您办理展期,展期期限以公司审批结果为准。
目前,我公司对融资融券合约展期条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融资融券合约展期条件公告如下:
1、客户申请时信用状况良好,客户信用级别为C类(包含C类)以上;
2、展期业务审批时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在140%以上;
3、合约状态尚未逾期;
4、客户(专业投资者除外)风险承受能力不为C1或最低风险类别,且测评结果未过期;
5、已还清拟展期合约的息费;
6、客户信用账户内单一科创板证券或注册制创业板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单一北交所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
7、不存在经公司评估认定的风险事项;
8、不存在合同约定及客户签署的承诺函(书)中涉及的禁止展期的其他情形。
调整后的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生效日期:2023年2月13日。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