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结合业务管理需要,本公司拟对中泰证券《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进行修订。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相关条款的重要修订内容进行公告(详见附件),相关修订内容自2023年1月9日起正式生效。
若您对所修订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书面提出异议。若您未按本公告要求提出异议,则表示您同意遵守并履行本次修订后的《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附件:1.《融资融券合同》修订对照表
2.《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附件1.《融资融券合同》修订对照表.pdf
附件:附件2.《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