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文
关于对实施较宽松集中度控制的证券名单进行调整的公告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rendm 时间:2022-10-10

尊敬的投资者:

经研究,我司决定对202277公布的实施较宽松集中度控制的证券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自20221013日起生效。调整后实施较宽松集中度控制的证券名单详见附件。

客户在信用账户买入实施较宽松集中度控制的证券时,委托成交后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委托前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维持担保比例所处区间对应的集中度控制标准,使用XTP信用交易系统的客户除外。具体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区间

单一实施较宽松集中度控制的证券

X<180%

45%

X180%

不控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提示:本公司公布高风险证券、实施较宽松集中度控制的证券,并不构成任何投资的操作建议。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遵循“买者自负、风险自担”原则,自行判断选择相应证券进行融资、融券和担保品买卖。


附件:实施较宽松集中度控制的证券名单(2022年10月13日起生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