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新增部分条款的公告
尊敬的港股通投资者:
2019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的相关风险提示,并于2019 年10月28 日起实施,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或因某特定类别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大于或优于普通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投票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我公司按照上海/深圳交易所及中国结算通知要求,修订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详见链接:https://www.95538.cn/econtract/ggt_sz.html、https://www.95538.cn/econtract/ggt_sh.html,提醒您仔细阅读,充分了解相关业务风险,谨慎参与港股通投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