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 号)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以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司对代销的基金产品“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等部分基金产品风险状况进行了重新评估,对上述产品的风险等级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客户类别和范围进行了重新确定,调整结果详见本公告表格。上述产品的风险等级较最近一次产品风险状况评估结果的风险等级调高。特此提示。
序号 |
基金代码 |
基金简称 |
原评级 |
调整后评级 |
调整后匹配的客户类型 |
1 |
010706 |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 |
R3 |
R4 |
C4C5 |
2 |
010477 |
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 |
R2 |
R3 |
C3C4C5 |
3 |
675011 |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A类) |
R2 |
R3 |
C3C4C5 |
4 |
675013 |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C类) |
R2 |
R3 |
C3C4C5 |
2021年6月30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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