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接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39号公告公布施行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第二条第(四)款要求,“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不得新增客户”。因此,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12月4日起,齐鲁锦泉汇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新增客户签约业务,恢复签约的通知管理人将在合适时间通过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提前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zts.com.cn www.95538.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tzqzg.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20521115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