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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的提示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中泰证券 时间:2020-06-3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4.5规定,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减持本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二)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三)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若您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请在进行股票减持时严格遵从上述规定,并与所属营业部进行充分沟通与告知。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