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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基础知识系列培训之(三)——认沽期权的基本概念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zhujun07 时间:2013-11-25

    一、基本概念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一份股票认购期权,解决想买入股票却担心股价未来变化造成亏损或错过机会的困境,那是否有同类型的产品可以帮助投资者规避股价下跌的风险呢?
    若投资者目前持有Y公司的股票,但是担心Y公司的股价会下跌,同样面临着困扰:卖了,担心股价会上涨,损失收益;不卖,担心股价会下跌,造成亏损。
    解决方案是,投资者可以支付1元权利金购买另一个合约,即3个月后有权按20元/股卖出Y股票,那么也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a)若3个月后股价<20元,投资者执行卖出的权利,以20元/股的价格卖出Y股票,1元权利金不予退还;
    b)若3个月后股价>20元,投资者不执行卖出的权利,相对于行权,投资者可以以较高的市场价格卖出手中的股票,当然,1元权利金也不予退还。
    如上述示例所购买的合约,即约定在未来某一天,合约持有者有权利以约定的价格卖出某只股票,我们把这种合约叫做股票认沽期权,英文称为Put。
    如果投资者支付了一笔权利金,获得了未来以约定的价格卖出一只股票的权利,所以成为股票认沽期权的买方;而对手方,由于收到一笔权利金,卖出了一个未来卖股票的权利,所以是股票认沽期权的卖方。
    认沽期权的买方有权按照合约内容,在规定时间(如到期日)以协议价格(行权价格)向期权合约的卖方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股票或ETF)。但认沽期权的买方,拥有的是卖的权利,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
    而认沽期权的卖方卖出了一个卖股票的权利,他认为股票未来不会下跌,所以通过卖出股票认沽期权获得权利金,增加收入。但认沽期权的卖方只有履行买入股票的义务,没有权利。

未来3个月后股票的市场价格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忽略交易成本)

约定3个月后的卖价执行价格

3个月后股票的市价

是否

执行

权利金

支出

实际

卖价

卖出总收入

正常情况下卖出总收入

20元

25元

1元

25元

24元

25元

20元

16元

 1元

20元

19元

16元

当可行权的最后一天股价为16元,如果投资者在当天有效交易时间内不行权,则视为放弃了这个权利。

    二、行为决策
   (一)购买认沽期权的时机
    投资者可以在看跌某只股票,认为其未来价格会下跌的时候买入此股票的认沽期权。
   (二)买入股票认沽期权的理由
    1、股票认沽期权的买方在股票下跌的时候有机会获得高收益,股票跌得越多,则赚得越多,而股价跌到0元时收益最大;
    2、股票认沽期权的买方承担有限损失,如果股价上涨了,高于行权价格,最大损失则为全部的期权权利金。
   (三)卖出股票认沽期权的理由
    认为股票价格未来不会下跌,但是想增加额外收益,可以卖出股票认沽期权,获得权利金收入。

    三、股票认沽期权总结
   (一)股票认沽期权的买方:买入了一个卖股票的权利,认为股价未来会下跌;只有卖股票的权利,没有义务;为了获得这个权利,必须支付权利金。
   (二)股票认沽期权的卖方:卖出了一个卖股票的权利,认为股价未来不会下跌;只有买股票的义务,没有权利;通过卖出股票认沽期权,可以获得权利金,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