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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融业务息费收取规则的公告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rendm 时间:2018-10-18
 20181017日有媒体发布关于我司融资融券业务息费收取规则的不实报道,我司在此特别告知广大客户:中泰证券自2010年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以来,从未以复利方式收取过融资融券利息费用;即使在2015年合约展期业务上线以来,展期后计息的基数也仅为原有合约融资本金,不包含前期的融资融券利息费用。关于我司融资融券合约息费收取规则及方式,客户可查阅《中泰证券融资融券合同》第一条第十六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营业部相关工作人员,或通过融资融券客户端下载、打印对账单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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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8